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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7-01-17访问次数: 字号:[ ]

   

  中国农业大学文件

  

中农大人字〔2017〕5号    

  

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规范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促进教师分类发展,学校修订了《中国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暂行办法》,经学校第2016-26 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农业大学 

2017年1月17日

                                            

  主题词:专业技术职务  聘任  办法

中国农业大学党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7年1月24日印发

   

  

中国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暂行办法

(2017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促进教师分类发展,根据国家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严把质量标准;坚持严格程序规范。

第三条 实行评聘结合。学校学术委员会、学院学术委员会和学校专设的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学术水平评价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并提出聘任意见,校长办公会进行聘任。

第四条 学校制定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基本条件,各单位结合学科特点和岗位实际,制定不低于学校基本条件的岗位聘任条件。根据学科特点,体育、艺术类的岗位聘任条件,经学校同意后,可适当放宽。

第二章  岗位分类与设置

第五条 教师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应满足《中国农业大学教师岗位基本职责暂行规定》中的要求,具体分类如下:

(一)教学型岗位: 设置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岗位。

(二)教学科研型岗位: 设置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岗位。

(三)科研型岗位: 设置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岗位。科研型岗位严格控制数量,具体设置条件和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条 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分类为:

(一)实验技术岗位:设助理实验师、实验师、高级实验师、教授级高级实验师岗位。

(二)工程技术岗位:设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岗位。

(三)农业技术岗位:设助理农业技术岗位(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中级农业技术岗位(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副高级农业技术岗位(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正高级农业技术岗位(教授级高级农艺师、教授级高级畜牧师、教授级高级兽医师)。

(四)图书资料岗位:设助理馆员、馆员、副研究馆员、研究馆员岗位。

(五)出版编辑岗位:设助理编辑、编辑、副编审、编审岗位。

(六)会计技术岗位:设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岗位。

(七)卫生技术岗位:设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以及护(药、技)师、主管护(药、技)师、副主任护(药、技)师、主任护(药、技)师岗位。

第三章  任职条件

第七条 应聘各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教师应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高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师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第八条 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和科研等基本工作任务,近五年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对出现严重教学事故、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

第九条 满足拟晋升应聘岗位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

第十条 初次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需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各级岗位任职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必须是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学历、学位。

第十一条 任职年限

(一)正高级岗位: 具有博士学位且担任五年及以上副高级职务;或硕士学位或学士学位且担任八年及以上副高级职务;

(二)副高级岗位: 博士学位三年且担任中级职务;或硕士学位且担任六年及以上中级职务;或学士学位且担任八年及以上中级职务;

(三)中级岗位: 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且担任三年及以上初级职务; 或具有学士学位且担任五年及以上初级职务;

(四)初级岗位: 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学士学位,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

第十二条  应聘各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需满足以上基本任职条件。具体岗位聘任条件,见附件1和附件2。

第四章  聘任组织及程序

第十三条 聘任工作原则上每年一次,安排在年底或年初。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总量控制的原则决定每年晋升聘任的岗位数,由人事处下达各学院和相关单位。

第十五条 各单位设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审查应聘者的申报资格。

第十六条 实施分类评审:教学型、科研型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晋升由学校统一组织评议;教学科研型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晋升由各院部学术委员会、相关学科评议组进行评议。评议过程应当充分,获得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票数的为通过。根据岗位情况向单位聘任考核小组等额推荐拟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选。

第十七条 学校学术委员会对各学院或学科评议组通过的所有拟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审议,应聘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须到场答辩。

第十八条 单位聘任考核小组制定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拟聘任方案,向学校聘任委员会推荐本单位各级专业技术岗位拟聘任人选。

第十九条 学校聘任委员会审定全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方案,学校发文聘任。

第二十条 对于已通过社会考试而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学校按照设岗情况,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聘任;对于我校不具备评审权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须通过学校委托具有评审权的相关单位评议,学校履行聘任手续。

第五章  有关问题的说明

第二十一条 新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为正高级的聘任为四级岗,副高级聘任为七级岗、中级聘任为十级岗、初级聘任为十二级岗。

第二十二条 引进人才的专业技术职务,由学校引进人才评审委员会在做出引进评审时确定,报学校聘任。

第二十三条 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特别优异成果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但任职年限不满足正高级岗位要求的,可以申请破格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推荐,每个学院每年最多可推荐1人,可不占当年分配给该学院的岗位数。

破格晋升只限于应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十四条 已聘为教师(教学型、教学科研型、研究型)系列人员可以申请聘为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已聘为其他系列的人员原则上不能转为教师系列,特殊情况须按照程序申请转岗。

第二十五条 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能跨类型、跨系列申请晋升。各类型(教学型、教学科研型、科研型)和各系列拟申请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转岗(转换类型或转换系列)人员,须转岗后工作满三年及以上且符合晋升条件,方可申报。

第二十六条 连续两年申请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未获通过者,停报一次。

第二十七条 关于业绩年限

各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条件中所涉及的成果时限为任现职以来的成果(全职攻读硕士或博士期间的论文及科研项目等成果不计算在内)。

第二十八条 关于研究项目

(一)列入学校科研计划的科研项目,是指正式纳入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管理,并且经费纳入学校财务的研究项目;承担的科研项目以项目合同为依据。

(二)重大、重点科研课题指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含“十二五”立项的“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国家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重大、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的重大、重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等。

(三)在重大、重点科研课题中,如果项目合同书中明确或单独签订合同书的子课题总经费自然科学在5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在8万元)(进入校财务并纳入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管理)以上,经科研院认定,可将子课题的负责人视为独立课题的主持人。

(四)2013年以来按“一个课题一个账号”管理的项目(课题),任务承担人可按立项时提交的,经学院、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财务处审核备案的“中国农业大学科研经费预算校内分解表”,按实际到校科研经费比例计算。

第二十九条 关于论文及发表刊物

(一)发表论文,是指已正式公开发表的论文,且第一完成单位为中国农业大学(新入校的回国优秀留学人员、出站博士后及从校外引进的人才可不受此限制);发表论文中,第一作者非学生的论文,通讯作者按1/2篇计算。

(二)国内核心期刊,是指被图书系统《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或被《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收入的刊物。个别新兴学科尚未确定核心期刊,或新创刊杂志尚未被列入核心期刊、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或国外未被列入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检索的刊物,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其学术水平在国内核心期刊之上的,以及人文社科方面的其他重要成果(含重要报刊、重要媒体、领导批示等),报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审核同意后,可以与核心期刊或CSSCI同等对待;

(三)SCI、SSCI、EI、A&HCI、CSSCI检索收录的论文1篇可按2篇核心期刊论文计算,但不能反向折算;

(四)多边(3个或3个以上国家或地区)国际会议论文集刊登的外文论文,虽未被收入ISTP(科学与技术国际会议论文集)或其它国际检索收录的论文,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后,可按国内核心期刊论文同等对待;

(五)主持制订并已颁布实施的国家、省级地方或行业标准,可折算SCI等检索的论文1篇,所提交的国家行业标准的学术水平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

第三十条 关于专利和奖励

(一)专利是指已授权的专利;

(二)晋升者在其从事的专业学科范围内授权的1项发明专利可折算SCI等检索的论文1篇;授权的1项实用新型专利可折算国内核心刊物论文1篇;

(三)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的多次奖励时,按所获最高级别的奖励只可计算一次。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此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中农大人字[2010]47号文件废止。

第三十二条  上级有新规定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人事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1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条件

一、教学型岗位聘任条件

(一)晋升教授职务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近5年至少主讲2门课程(含实践类课程),其中每年主讲本科必修课不少于1门;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56,且年均授课教学工作量至少达到176学时,且近五年内不得有教学事故;

2、近5年至少申请1次校级教学效果评估,且评估结果优秀;或近5年本科课程学生教学评价平均得分在全院同等专业技术职务教师中排名前20%;

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至少5篇,其中被CSSCI收录的教学研究论文至少2篇;

4、主持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至少1项,并已通过结题验收。

除上述必备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中的2项:

①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或市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排名前3);

②获得过校级教学名师奖及以上;

③主持教育部、北京市教学工程项目建设;

④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得过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奖励

⑤主编、副主编的教材获得省部级或国家级优秀教材奖(含精品教材、规划教材等);

⑥任副教授15年以上,且教学效果良好。

(二)晋升副教授职务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担任学生班主任一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

2、至少主讲1门本科必修课程,近3年平均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08,且年均授课教学工作量不低于140学时,且近五年内不得有教学事故;

3、近5年内至少申请1次校级教学效果评估,且评估结果优秀;或近5年本科课程学生教学评价平均得分在全院同等专业技术职务教师中排名前30%;

4、入职以来,至少完整担任一门课程的助教;

5、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至少3篇,其中被CSSCI收录的教学研究论文至少1篇;

6、主持或参加校级或校级以上教改项目至少1项,并已通过结题验收。

除上述必备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中的3项:

①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限前5名);

②主讲课程获校级及以上优秀课程奖;

③获得过校级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三等奖及以上;

④参加教育部、北京市教学工程项目建设;

⑤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

⑥主编教材获校级优秀教材奖或参加编写的教材获得省部级或国家级优秀教材奖(含精品教材、规划教材等);

⑦任讲师10年以上,且教学效果良好;

⑧符合教学型教授6选2条件之一,不与上述条件重叠。

二、教学科研型岗位聘任条件

(一)晋升教授职务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每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且近五年内不得有教学事故;

2、近五年本科教学学生教学效果评价每年得分在本院排名位于前80%;或近五年平均得分在本院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中排名位于前70%;

3、已独立指导毕业的硕士研究生2名及以上;博士点学科,还需具有协助指导博士研究生的经历;

4、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SCI、EI、SSCI、A&HCI检索收录论文至少6篇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累计影响因子达到12.0;或者人文社会科学类教师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CSSCI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至少5篇,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SCI、SSCI检索收录论文至少3篇。

除上述必备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①或获得校级一等奖或市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排名前5名);或主讲课程获校级及以上优秀课程奖;或获得过校级教学名师奖及以上;或主持教育部、北京市教学工程项目建设;或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得过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或主编、副主编的教材获得省部级或国家级优秀教材奖(含精品教材、规划教材等);

②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至少1项;或近五年个人主持项目进校累计科研经费自然科学类35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50万元以上;

③或获得国家级奖励(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且排名在前5位;或获得省部级奖励,且排名在前3位;或获得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或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且排名在前3位;或获得植物新品种权、动植物品种审定、新兽药、新农药证书、农机产品鉴定证书等行业部门许可的新产品2项。

(二)晋升副教授职务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担任学生班主任一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

2、有至少1门课的助教经历;

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SCI、EI、SSCI、A&HCI检索收录论文至少4篇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累计影响因子达到8.0;或者人文社会科学类教师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CSSCI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至少3篇,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SCI、SSCI检索收录论文至少2篇。

除上述必备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①或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限前5名);或主讲课程获校级及以上优秀课程奖;或参加教育部、北京市教学工程项目建设;或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主编教材获校级优秀教材奖或参加编写的教材获得省部级或国家级优秀教材奖(含精品教材、规划教材等);

②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近五年个人主持项目进校累计科研经费自然科学类20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30万元以上;

③或获得国家级奖励(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且排名在前10位;或获得省部级奖励,且排名在前5位;或获得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或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且排名在前5位;或获得植物新品种权、动植物品种审定、新兽药、新农药证书、农机产品鉴定证书等行业部门许可的新产品1项。

三、科研型岗位聘任条件

(一)晋升研究员职务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独立指导毕业的硕士研究生2名及以上;博士点学科,还需具有协助指导博士研究生的经历;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SCI、EI、SSCI、A&HCI、CSSCI检索收录论文至少10篇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ESI前10%论文至少5篇,或累计影响因子达到20.0;

3、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学校认定的重大或重点项目1项以上或近五年个人主持项目进校累计科研经费自然科学类50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80万以上。

除上述必备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①或为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固定成员;

②或获得国家级奖励(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且排名在前3位;或为省部级奖励的第一完成人;或获得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或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且排名在前3位;

③或为重大成果转化的完成人且到校经费累计达1000万;或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累计20项以上;获得植物新品种权、动植物品种审定、新兽药、新农药证书、农机产品鉴定证书等行业部门许可的新产品5项。

(二)晋升副研究员职务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担任学生班主任一年以上且考核合格;

2、以第一作者发表的SCI、EI、SSCI、A& HCI、CSSCI检索收录论文至少5篇,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发表ESI前10%的论文至少3篇,或累计影响因子达到10.0;

3、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近五年个人主持项目进校累计科研经费自然科学类30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50万元以上。

除上述必备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①或为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固定成员;

②或获得国家级奖励(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且排名在前5位;或为省部级奖励的前3位完成人;或获得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或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③或为重大成果转化的完成人且到校经费累计达500万;或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累计10项以上;或获得植物新品种权、动植物品种审定、新兽药、新农药证书、农机产品鉴定证书等行业部门许可的新产品3项。

四、教师系列(教学型、教学科研型、科研型)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条件由各学院自行制定。

 

 

附件2 

教学辅助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条件

一、图书资料职务岗位聘任条件

(一)晋升研究馆员职务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协助指导毕业的硕士研究生2名及以上;

2、具有本学科领域的丰富科学文化知识和较高学术造诣,能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的学术发展动态,具有系统而坚实的图书馆学和信息学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仅限第一作者为学生)发表CSSCI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至少5篇;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仅限第一作者为学生)公开发表被SCI、EI、SSCI收录的本领域学术论文至少3篇。

除上述必备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①主持省部级以上或省部级以上行业学会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个人进校累计科研经费30万元以上;

②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至少1项(限前3名);

③主持完成技术开发、文献信息开发、重大读者服务、档案信息开发和服务利用项目4项,取得显著效益,经论证认可,在图书馆界取得领先水平(以书面鉴定或3名以上正高级以上同行专家评价为准)。

(二)晋升副研究馆员职务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较高的业务水平,对图书馆学、情报学、档案管理学、信息理论或与之相关的学科有一定的研究,工作成绩明显;

2、以第一作者发表CSSCI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至少3篇;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被SCI、EI、SSCI收录的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至2篇。

除上述必备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①主持校级(含)以上或行业学会的科研项目至少2项;或个人进校累计科研经费15万元以上;

②获得过校级(含)以上或行业学会相关奖励至少2项(排名前3);

③主持完成技术开发、文献信息开发、重大读者服务、档案信息开发和服务利用项目2项,取得显著效益,经论证认可,在图书馆界取得领先水平(以书面鉴定或3名以上副高级以上同行专家评价为准)。

(三)晋升馆员应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1、较系统地掌握图书馆学、情报学、档案管理学或信息理论或与之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独立工作能力,熟练掌握有关业务,能运用计算机从事一项以上专业工作;

2、以第一作者在CSSCI、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至少2篇,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被SCI、EI、SSCI收录的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至少1篇。

(四)晋升助理馆员须基本掌握图书馆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图书情报或档案管理工作的方法和技能;具备应用计算机完成一般性专业工作的能力;能胜任图书采访、编目、目录组织、书库管理、书刊借阅或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部门的管理工作。

二、工程技术职务岗位聘任条件

(一)晋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务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把握本专业国内最新技术的发展趋势,熟悉相关专业国内外的科技发展动态;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经验,解决关键性的技术问题或重大疑难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或重大的科技成果,工作业绩显著;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仅限第一作者为学生)发表CSSCI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至少5篇,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仅限第一作者为学生)公开发表被SCI、EI、SSCI收录的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至少3篇。

除上述必备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①作为主要申请者(排名前3)承担国家级以上课题1项;或作为第一申请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至少2项;

②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1项(限前5名);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1项(限前3名);或主持设计、建设的工程项目,获得市级以上优质工程奖1项(限前3名);

③在科学实验、科技开发、科技推广应用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须提供权威部门正式书面鉴定)。

二)晋升高级工程师职务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经验,独立或组织解决生产、技术管理和技术研究方面的重大问题,工作成绩明显;

2、以第一作者发表CSSCI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至少3篇;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被SCI、EI、SSCI收录的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至少2篇。

除上述必备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①作为主要申请者(排名前3)承担省部级以上课题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完成并通过省部级以上鉴定或验收的项目至少1项;或作为第一申请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至少1项;

②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1项(限前10名);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1项(限前5名);或主持设计、建设的工程项目,获得市级以上优质工程奖2项(限前5名)。

(三)晋升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参与设计、建设工程项目,获得市级以上优质工程奖(限前5名);

2、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至少2篇,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被SCI、EI、SSCI收录的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至少1篇。

(四)晋升助理工程师须掌握和灵活运用本专业的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有独立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

三、实验技术职务岗位聘任条件

(一)晋升教授级高级实验师职务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广博的专业知识及高超的专业技能,有丰富的实验教学、科研实验经验及多年主持技术工作的能力,能熟练解决实验工作中出现的关键性技术问题,有较大的技术性突破,解决过重大关键技术难题或填补国内同行业某一技术领域空白,工作成绩显著;

2、主讲2门及以上实验教学课程,年均授课教学工作量在32学时以上;

3.任现职期间,主编并出版实验教材或指导书;或作为负责人开发新的实验项目,且教学效果显著。

除上述必备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①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仅限第一作者为学生)发表CSSCI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至少4篇,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仅限第一作者为学生)公开发表被SCI、EI、SSCI收录的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至少2篇;

②作为主要申请者(排名前3)承担国家级以上课题1项;或作为第一申请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至少2项;或作为第一申请人获得授权实用新型专利至少2项;或开发经鉴(审)定品种(产品)至少2项;或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1项(限前5名);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1项(限前3名);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或市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排名前5)

③在科学实验、科技开发、科技推广应用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须提供权威部门正式书面鉴定)。

(二)晋升高级实验师职务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对本专业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从事实验或实验室管理工作,认真钻研业务,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研究实验教学、实验管理并有较高造诣;能组织和指导大型实验技术工作,解决过关键性技术问题,创造性地设计过新型实验,工作成绩明显;

2、主讲或辅助2门及以上实验教学课程,年均授课教学工作量在32学时以上。

除上述必备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①以第一作者发表CSSCI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至少2篇;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被SCI、EI、SSCI收录的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至少1篇;

②作为主要申请者(排名前3)承担省部级以上课题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完成并通过省部级以上鉴定或验收的项目至少1项;或作为第一申请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至少1项;或作为第一申请人获得授权实用新型专利至少1项;或开发经鉴(审)定品种(产品)至少1项;或获得国家级奖励1项(限前10名);或省部级奖励1项(限前5名);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或市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排名前5)。

(三)晋升实验师应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1.具有本专业所必需的知识与技能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积极参加实验室建设,并能独立设计实验方案,实施后取得良好效果。对有关的实验仪器设备,能进行维护检修,出现故障能及时排除,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2.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至少2篇,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被SCI、EI、SSCI收录的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至少1篇。

(四)晋升助理实验师应基本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掌握常规实验工作原理、方法和步骤;能熟练地使用与实验工作有关的仪器设备,并了解其原理和性能,对一般仪器设备具有初步维修的技能;参加过一定数量的实验工作,能初步独立地制定实验方案,提供准确的实验数据和结果,较好完成实验任务。

四、农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

(一)晋升正高级农业技术职务(教授级高级农艺师、教授级高级畜牧师、教授级高级兽医师)的人员应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1、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广博的专业知识及高超的专业技能,有丰富的农业技术管理工作经验,解决关键性的农业技术管理和技术研究方面的重大技术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或重大的科技成果,工作成绩显著;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仅限第一作者为学生)发表CSSCI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至少5篇,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仅限第一作者为学生)公开发表被SCI、EI、SSCI收录的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至少3篇。

除上述必备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①作为主要申请者(排名前3)承担国家级以上课题1项;或作为第一申请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至少2项;或开发经鉴(审)定品种(产品)至少2项;

②获得国家级奖励1项(限前5名);或省部级以上奖励1项(限前3名);

③在科学实验、科技开发、科技推广应用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须提供权威部门正式书面鉴定)。

(二)晋升高级农业技术职务(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的人员应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1、具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有丰富的农业技术管理工作经验,独立或组织解决农业技术管理和技术研究方面的重大问题,工作成绩明显;

2、以第一作者发表CSSCI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至少3篇;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被SCI、EI、SSCI收录的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至少2篇。

除上述必备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①作为主要申请者(排名前3)承担省部级以上课题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完成并通过省部级以上鉴定或验收的项目至少1项;或作为第一申请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至少1项;或开发经鉴(审)定品种(产品)至少1项;

②获得国家级奖励1项(限前10名);或省部级奖励1项(限前5名)。

(三)晋升中级农业技术职务(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的人员应备下列条件:

1.较系统地掌握和灵活运用本专业的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有独立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

2.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至少2篇,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被SCI、EI、SSCI收录的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至少1篇。

(四)晋升助理级农业技术职务(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的人员应能够运用本专业的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性农业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五、出版编辑技术职务岗位聘任条件

(一)晋升编审职务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某一学科有系统的研究和较深的造诣;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能熟练运用现代编辑手段从事本职工作;能指导专业进修和完成重大编审任务,能模范遵守新闻、出版的法规和纪律,近五年内未出版发行过不良作品,未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工作成绩明显;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仅限第一作者为学生)发表CSSCI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至少5篇,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仅限第一作者为学生)公开发表被SCI、EI、SSCI收录的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至少3篇;或年均在校外报刊(媒体)上发表新闻类作品40篇。

除上述必备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①主持省部级以上本专业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个人累计到校科研经费在30万元以上;

②每年保质保量完成编辑任务指标,所编辑的图书获得过省部级以上优秀图书奖4项;或编辑校报200期以上;或撰写发表新闻类作品600篇以上;所撰写的新闻作品获省部级以上好新闻奖励至少4项;

③组织策划完成重点图书4部以上,并在编辑工作中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或每年向校外媒体推荐本校新闻50篇以上。

(二)晋升副编审职务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相关学科有较深的研究,能熟练运用现代编辑手段从事本职工作,能解决编辑业务中的疑难问题,能够模范遵守新闻、出版的法规和纪律,近五年内未出版发行过不良作品,未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工作成绩明显;

2、以第一作者发表CSSCI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至少3篇,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被SCI、EI、SSCI收录的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至少2篇;或年均在校外报刊(媒体)上发表新闻类作品15篇。

除上述必备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①主要参加(限前3名)省部级以上本专业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个人进校科研经费累计15万元以上;

②每年保质保量完成编辑任务指标,所编辑的图书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图书奖至少2项;或编辑校报150期以上,或撰写发表新闻类作品300篇;或所撰写的新闻作品获省部级以上好新闻奖励至少2项;

③策划、组织并完成重点图书2部,并在编辑工作中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或每年向校外媒体推荐本校新闻30篇以上。

(三)晋升编辑职务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能够自觉遵守出版法规和出版纪律,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熟练掌握编辑业务,有独立策划组稿的能力,有较高的文字水平;

2、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至少2篇,或在校外报刊(媒体)上发表新闻类作品20篇以上。

(四)晋升助理编辑职务的人员应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编辑业务知识,能够遵守出版法规和出版纪律,认真履行助理编辑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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