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博士后:
为加强博士后国际交流,提升博士后培养质量,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和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7〕4号)精神,学校开展2017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和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申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以下称“派出项目”)
派出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人员和拟进站的2017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优秀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两年。2017年度全国计划资助120人,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在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等,其余资助经费由国(境)外拟接收单位机构或合作导师承担。国(境)外拟接收单位机构或合作导师提供的资助经费原则上应与全国博士后管委会资助经费金额相同或接近。
(二)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以下称“学术交流项目”)
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人员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2017年度全国计划资助120人,资助经费为每人3万元,主要用于赴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
二、申报条件
(一)派出项目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身心健康,且人事关系在我校的在站博士后(不含延期人员)、拟进入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2017年应届博士毕业生。
2、申请人自主联系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并获得正式邀请。国(境)外拟接收单位一般应为世界排名前100 名的高校、国际一流研究机构或企业。
3、博士后在站期间或在读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拥有下列学术或科研经历之一:
(1)获得省部级(含)以上基金资助;
(2)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
(3)参与“863”、“973”、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国家知识创新工程或同水平的科研项目;
4、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接受国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5、专业领域:优先考虑《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的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重大专项、前沿技术领域,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二)学术交流项目
1、人事关系在我校的在站博士后(不含延期人员)。
2、具有良好的英语(或参加学术交流会议所需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3、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需为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集方为专业的行业协会,或者由国际著名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发起的多边国际学术会议。
4、以第一作者(或以其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投稿的论文被录用,并已收到正式书面录用通知。
5、在从事本站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未获得过此项资助。
6、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开日期应在2017年1月20日之后。
三、申报及选拔程序
按照“个人申请、学院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由学校统一组织申报、审核与推荐工作。具体程序:
(一)派出项目
申请人于2月15日-3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入“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评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申报表》(附件1),扫描并上传主要证明材料,并向流动站所在学院提交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2 份(A4 幅面,左侧装订,加黄色封面、目录)。派出项目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复印件;
3、国外机构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邀请函应使用邀请机构专用信纸打印,由外方合作导师或邀请机构签发,并明确如下内容:基本信息,包括被邀请人姓名及国内单位等;科研工作起止时间;科研工作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同意支付博士后期间的资助经费和支付金额数,并注明提供资助的方式;外方合作导师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4、申报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5、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函。
(二)学术交流项目
一年申报2次。申请人可分别于2月15日-3月10日期间或5月15日-6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进入“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评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报表》(附件2),扫描并上传主要证明材料,并向流动站所在学院提交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2 份(A4 幅面,左侧装订,加黄色封面、目录)。学术交流项目证明材料包括:
(1)国际学术会议的通知书;
(2)国际学术会议给申请者的邀请信(复印件);
(3)论文被会议接收的证明。
以上证明材料均要求以正式信函形式用英文撰写,不可以用电子邮件代替。
四、有关要求
(一)流动站所在学院需认真审核申请人员资格及申报材料,填写派出项目申报表第六项、学术交流项目申报表第五项单位推荐意见,及相应汇总表(附件3、附件4),学院负责人签字,盖学院公章。
(二)申报人的材料如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
(三)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派出项目3月10日前;学术交流项目3月10日或6月10日前,送至东区主楼233室。
联系人:张 宏 电话:62736388
人 事 处
2017年2月6日
附件:1、派出项目申报表.docx
2、学术交流项目申报表.doc
3、派出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4、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