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博士后流动站: 为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助力学校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作用,按照《中国农业大学关于博士后制度改革与管理的实施意见》(见附件)精神,现就2017年9月博士后招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博士后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博士后申请者应为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的人员。 2、以全职博士后为主,严格控制在职博士后人员比例,招收在职博士后比例不超过10%。 二、招收工作要求 1、学校每年3月和9月进行博士后进站遴选评议。 2、各学院应根据学校博士后分类管理的要求,制定各类博士后进、出站的基本学术标准,报学校审定备案。 3、学院负责申请人资格审查,重点考察思想品德、学术水平和科研潜力等综合素质,明确推荐的项目类型,按相关要求报学校审定。 4、博士后经费管理 (1)各类项目博士后,根据入选的项目类型和相关政策兑现待遇。 (2)合作导师承担的经费部分,应于学校确定各项目拟录取名单后一个月内一次性将2年经费总额划拨到学校博士后专门账户。 (3)与工作站联合培养博士后,学校不再代收代转合作导师指导费,具体要求按联合培养协议执行。 5、学校将强化流动站、合作导师、博士后三方协议管理。博士后进站一个月内,由流动站所在学院与其签订相关协议,明确三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工作目标、课题要求、在站工作期限、成果归属、违约处罚等事宜,并报学校备案。在站期间,依据协议对博士后进行目标管理。 三、时间要求 1、9月6日前,需报送的材料包括: (1)学院成立专门的博士后工作小组的,请将小组名单报人事处备案; (2)流动站各类项目博士后进、出站学术标准; (3)博士后招收推荐表、推荐结果汇总表; (4)博士后申请人申请材料 上述(1)-(3)纸质版须经负责人签字、盖学院公章,并将电子版发邮件至caubsh@126.com;(3)、(4)相关表格见“中国农业大学博士后专题网站”。 2、9月中旬,学校进行遴选,确定各项目拟录取名单后,办理进站手续。 联系人:张 宏 电 话:62736388 e-mail:caubsh@126.com 地点:东区主楼233室 附件:《中国农业大学关于博士后制度改革与管理的实施意见.pdf》 人 事 处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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