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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05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人事处 字号:[ ]

中国农业大学文件

 

中农大人字〔201733    

                 

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了《中国农业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第2017-33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农业大学 

                         2017825

 

中国农业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遵循“总量控制、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结合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实际,重点考察聘任对象的政治立场、思想品德、教学研究能力、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第四条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岗位。

第二章 基本任职条件

第五条 应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第六条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师德规范,具有优良的思想道德品质和作风。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能够全面履行现任职务和相应职责,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并取得相应工作业绩和研究成果。

第七条 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近五年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对出现严重教学事故、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

第三章 岗位聘任条件

第八条 教授岗位聘任条件

(一)获博士学位且任副高级职务满5年;或获硕士学位或学士学位且任副高级职务满8年;或任五级及以上管理职员满10年。

(二)对高等教育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和相关学科具有较广博、较深厚的知识,熟悉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丰富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实践经验,任现职以来满足下列9项条件中的5项,其中第123项为必备条件:

1.连续从事专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8年及以上,或累计满10年;

2.系统讲授过2门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的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政治理论实践课、形势政策课、心理健康教育课、就业指导课、创业指导课等),教学效果良好;

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与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论文至少4篇;或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与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论文至少2篇,并主编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著作至少1部;或以第一作者在正式发行的报刊及正式出版的文集上发表思想政治教育类论文至少8篇(1篇核心论文可以折算2篇普通论文);

4.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1项;或主持校级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3项及以上;或相关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三);

5.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或所分管的工作获得省部级以上的表彰;

6.独立或主持起草本部门工作的重要文件和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工作总结、调查报告,且文件规范、质量较高;

7.在学生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就业指导、校园文化建设、学生安全稳定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8.主持解决学校学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出过重大改革思路,并经过实践取得明显成效;

9.负责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形成品牌,并在全国高校引起关注或推广。

第九条 副教授岗位聘任条件

(一)获博士学位且任中级职务满3年;获硕士学位且任中级职务满6;或具有学士学位,任中级职务满8年;或任六级及以上管理职员满10年。

(二)具有系统的高等教育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知识,熟悉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一定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实践经验,任现职以来满足下列9项条件中的5项,其中第123项为必备条件:

1.连续从事专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3年及以上,或累计满5年;

2.系统讲授过1门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的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政治理论实践课、形势政策课、心理健康教育课、就业指导课、创业指导课等),教学效果良好;

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的论文至少2篇;或以第一作者在正式发行的报刊及正式出版的文集上发表思想政治教育类论文至少4篇(1篇核心论文可以折算2篇普通论文);

4.参与省部级及以上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1项(排名前三);或主持校级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1项;或相关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三)或校级科研成果奖励(主持人);

5.个人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或所分管的工作获得省部级以上的表彰;

6.作为主要人员参与起草本单位工作的重要文件和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工作总结、调查报告,且文件规范、质量较高;

7.在学生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就业指导、校园文化建设、学生安全稳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学校认可;

8.作为主要人员参与解决学校管理中重大问题,做出重要贡献或对学校及本单位的管理工作提出改革思路(以工作报告为准),并经过实践取得一定成效;

9.负责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形成品牌,并在校内外产生良好的影响。

第十条 讲师岗位聘任条件

(一)获博士学位;或获硕士学位且任初级职务满3年;或具有学士学位,任初级职务满5年;

(二)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1年及以上,其他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原则上要求至少有一年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的经历;

(三)具有一定的高等教育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和相关学科的知识,对所从事的思想政治工作有较深入、系统地了解;

(四)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担任过至少1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政治理论实践课、形势政策课、心理健康教育课、就业指导课、创业指导课以及党课、团课等)的教学工作;

(五)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工作相关的论文至少2篇,其中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

(六)能较好地完成所承担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在学生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就业指导、校园文化建设、学生安全稳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学校认可;或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上有创新举措并运用到工作实践中,且效果良好。

第十一条 助教岗位聘任条件

(一)获硕士学位;或具有学士学位,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

(二)参与过思想政治教育方面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课、形势政策课、心理健康教育课、就业指导课、职业生涯规划课以及党课、团课等)的教学工作;

(三)积极参与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关的研究活动,能胜任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总结、调查报告和工作论文的撰写工作;

(四)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并能较好完成所承担的学生工作任务。

第四章 聘任组织及程序

第十二条 聘任工作原则上每年一次。学校负责审定每年岗位设置方案。

第十三条 学校设置“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议组”(以下简称“思政评议组”),负责组织晋升评审。

第十四条 思政评议组由学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领域的校内外专家组成,人数为13-15人。思政评议组下设资格审查小组,由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审查应聘人员的申报资格。

第十五条 各单位基层党组织需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 思想道德、师德等进行综合考察,并提出明确的推荐意见。

第十六条 应聘副教授、教授岗位人员须到场答辩。评议过程应当充分,正式投票只能进行一次,获得三分之二以上票数的为通过。

第十七条 学校学术委员会对思政评议组通过的拟晋升教授职务人员进行评议,应聘教授岗位人员须到场答辩。

第十八条 学校定岗位聘任方案,发文聘任。

第五章  有关问题的说明

第十九条 新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为教授的聘任为四级岗,副教授聘任为七级岗、讲师聘任为十级岗、助教聘任为十二级岗。

第二十条 连续两年申请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未获通过者,停报一次。

第二十一条 各级职务晋升聘任条件中所涉及的成果时限均为任现职以来的成果(全职攻读硕士或博士期间的论文及科研项目等成果不计算在内)。

我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中,具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管理人员,若符合相关业绩条件,可以申请聘任相同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或晋升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照《中国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 (中农大人字20175)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负责解释。

 

 

中国农业大学党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78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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