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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24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人事处 字号:[ ]

各相关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申请人:

为吸引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印发的《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全国博管会决定开展2018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2018年度“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全国遴选4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

入选“博新计划”人员享受优先安排博士后公寓等待遇。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18年度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全日制博士,2018年度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基本要求)。

  (二)年龄不超过31周岁(1986年3月20日后出生)。

  (三)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四)“博新计划”本年度限定的资助学科见附件1。我校可重点依托申报的流动站为:生物学、机械工程、农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作物学。

  (五)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研究计划所属领域应符合“博新计划”重点资助的研究领域(附件2)。

(六)获得资助后须将人事关系转入我校;

(七)获得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三、申报流程

  按照“个人申请、单位审核、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由全国博管会统一组织选拔。

  (一)个人申请。

1.网上申请。申请人于2月6日-3月20日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填写、提交申请书(附件3),上传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2.纸质材料包括:

(1)申请书。纸质申请书需在线打印,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三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附件4)、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附件5)。

以上材料按照(1)-(4)的顺序分别装订成两册(A4 幅面,左侧装订,加白色封面、目录)。

(二)审核推荐。学院审核申请人资格条件,符合要求的,在申请书的“五、设站单位意见”一栏填写推荐意见,学院博士后工作负责人签字,盖学院公章,并将申请书和本单位申请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6),一并于2018年3月23日12:00前送至学校人事处(东区主楼233室)。人事处汇总并报学校批准后,提交至全国博管会。

四、其他

(一)因另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本计划不受理留学回国博士以及外籍博士的申请。

(二)申请进入本校同一个一级学科的人员、申请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不得超过30%。

(三)所有申请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请各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着力做好宣传和招收推荐工作,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及合作导师积极参与“博新计划”。

联系人:张 宏    电话:62736388

 

    人 事 处

  2018年1月24日

 

附件:1.资助学科 2.优先资助的学科领域 3.申请书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 5.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 6.单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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