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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6月14日更新)

发布日期:2018-06-14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人事处 字号:[ ]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821]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8]171号),我校组织开展2018年度“千人计划”申报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条件

1. 创新人才长期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平台,含人文社科项目)申报条件

⑴ 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在国外著名高校或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年龄不超过55岁;

⑵ 人文社科项目重点引进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关系、外交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等专业的急需紧缺人才。在国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为国际同行所公认,具有较广泛的国际学术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⑶ 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时间不超过1年;

⑷ 引进后应全职在校工作5年;

⑸ 累计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

⑹ 对业绩特别突出或者国家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职务要求。

2. 青年项目申报条件: 

⑴ 属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

⑵ 取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工作36个月以上;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⑶ 申报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在国内工作不超过一年;

⑷ 引进后应全职在校工作5年;

⑸ 累计申报次数不限制;

⑹ 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国际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海外工作年限要求;

⑺ 国外高校毕业、来华从事博士后研究的非华裔人员,出站一年内可以申报。

3. 相关说明

⑴ 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8831日,计算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861日;

⑵ 国外高校取得终身教职的副教授可正常申报,不视为破格;

⑶ 申报人不得通过多个平台渠道同时申报;

⑷ 未履行和妥善处理原协议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高级访问学者、“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人员,由国家财政支持出国的其他人员,不允许申报;

⑸ 存在违纪违法、学术不端等行为的人员,不允许申报;

⑹ 如需申报“千人计划”其他项目(点此查看),请联系人事处人才办。

二、申报流程   

此次申报工作采取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确定推荐人选的形式。

拟申报人员填报材料报学院,学院于625日前报送至人事处人才办(青年项目截止至630日)。

各学院分党委要切实履行人才引进使用的主体责任,严把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专业能力关,确保推荐人选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同时要对申报人选的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情况进行综合风险评估,防范法律风险和商业风险。

三、提交材料

1. 申报情况的报告(以党委名义上报,主要说明学术委员会评议的程序、结果,以及对申报人选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和对人才引进综合风险评估的具体情况);

2. 申报书及附件(合并装订);

3. 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加盖学院公章)另附;

4. 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另附;

5. 如需破格,应附破格说明(加盖学院公章)另附

上述材料需提交纸质材料一份,电子版请发rscrcb@cau.edu.cn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盈 

联系电话:62737900

办公地点:东校区主楼230室(人事处人才办)

 

附件:

1. 2018千人计划申报客户端及填写说明

2. 创新长期项目填报说明及材料

3. 青年项目填报说明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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