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自即日起组织实施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聘任工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广泛深入地宣传和动员,认真、及时地完成有关聘任工作,并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原则及范围
(一)聘任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任的原则,强化岗位意识,按学科发展要求设置岗位;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岗位控制、严把条件、程序实施的原则。
(二)聘任范围
此次的应聘人员范围包括各学院、各教学辅助单位、机关及附属单位、学校直属(附属)等单位拟晋升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二、聘任组织机构
学校学术委员会、学院学术委员会和学校专设的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学术水平评价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并提出聘任意见,聘任工作由校长办公会及各单位聘任考核小组具体实施。
(一)单位聘任考核小组
一般主要由本单位党政领导和院部学术委员会负责人等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可以吸收系主任、部门负责人或工会负责人等参加聘任考核小组。聘任考核小组组长一般由各单位行政主管领导担任。
(二)单位学术委员会(学科评议组)
院部学术委员会由现行成员组成,如有变动需报发展规划处审批备案;对于未组建学术委员会的单位,由学校统一组建学科评议组。学校设置“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议组”,负责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三)资格审查小组
各单位聘任考核小组应会同有关院部学术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组成资格审查小组,组长由聘任考核小组或院部学术委员会(学科评议组)负责人担任。学校专门设立资格审查小组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资格审查。
三、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12月11日:工作部署
1.学校通过校园网公布有关文件和相关表格。
2.学校下达各单位可晋升聘任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
(二)12月12日-29日:个人报名、资格审查、基层党组织考察、院部学术委员会(学科评议组)评议、聘任推荐
1.应聘人员根据申报岗位填写《中国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中国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教学型)》或《中国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思想政治教育系列)》,破格晋升正高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交《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专家推荐表》(须由两位正高级同行专家推荐,其中一人为校外专家)。
上述表格提交数量按相关学术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或聘任考核小组成员数而定,须有原件1份,并附能够证明本人业绩的材料以备核查。
2.各单位资格审查小组按有关规定对应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及其有关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
3.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对候选人的政治立场、思想道德、行为规范、师德等表现进行考察。
4.各教学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召开教授大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高级岗位人员进行推荐。
5.院部学术委员会(学科评议组)评议前应将晋升应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成果材料进行公开展示,展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6.各院部学术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召开评议会议:根据岗位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按照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顺序对所有晋升应聘人员进行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根据学校下达的岗位数,按照“同意”“不同意”进行投票。“同意”票数须达到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方可确定为推荐人选。
7.各单位应将本单位通过评议推荐的拟晋升人选及其聘任审批表进行公示,公示、质疑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8.通过各单位(学科评议组)评议推荐的拟晋升人员,由各单位将聘任审批表等材料(详见附件1:上报材料清单)于12月29日17:00前报人事处。
9.各单位组织本单位通过评议推荐的拟晋升正高人员登录 “专家在线评审系统”(网址:http://ps.cau.edu.cn)选择“申报用户登录”,上传相应材料(详见附件1:上报材料清单)。用户名及密码由人事处根据各单位评议推荐情况统一分配到各单位。
(三)2018年1月以后:学校评议、公示、审定、发文聘任
1.学校学术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各单位确定的所有拟晋升人员进行评议;拟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包含拟破格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须到会参加答辩。
2.学校对全校各单位拟晋升聘任方案进行公示,公示、质疑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我校教职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及其相关材料有异议的,可向本单位聘任考核小组或中国农业大学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直接反映。
3.人事处将评议、公示结果和所有材料反馈各单位。
4.各单位根据评议、公示结果,召开聘任考核小组会议,提出聘任意见,并将相关材料交到人事处(见附件1:上报材料清单)。
5.学校审定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方案。
6.学校发文公布聘任结果。
四、有关要求
1.此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晋升聘任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必须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
2.职称晋升聘任工作中所有相关人员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晋升聘任的公平公正,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学校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肃处理。
3.各单位对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仍然要实行统筹规划,严格条件,宁缺勿滥,各类型岗位数不能混用。
4.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聘任时间自2017年12月31日算起。
5.我校出国人员在批准的出国期限内,可自愿参加晋升聘任,并按在校人员的要求提交业绩材料、参加评议和聘任。
6.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自考核当年起,5年内不得晋升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7.发生严重教学事故的教师,自事故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得晋升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发生较重教学事故的教师,自事故认定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发生一般教学事故的教师,自事故认定之日起,1年内不得晋升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8.学校正在完善教师岗位分类,今年对主系列人员申报教师岗位类型暂不做限制,但仅可在一个类型进行晋升申报。
9.教学型教师岗位聘任条件中关于“教学工作量”的认定,参照《中国农业大学教师岗位基本职责暂行规定》(中农大人字〔2016〕49号)中“中国农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核定标准”进行核定。
10.各单位应聘教学型教授、工程系列、实验系列、农业技术系列职务的人员,在本单位报名、通过单位资格审查后,须参加学校统一设置的教学及其辅助系列学科评议组的评议。
11.各单位应聘图书资料、出版、档案系列职务的人员,在本单位报名、通过单位资格审查后,须参加学校统一设置的相应学科评议组的评议。
12.各单位应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职务的人员,在本单位报名、通过单位基层党组织考察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和评议。
13. 对于没有获得学位的、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非主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若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经本单位推荐后,可参加相应学科评议组评议。各单位推荐名额为1人。
14.应聘我校不具备评审权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如卫生、艺术等)的人员,须通过学校委托具有评审权的相关单位评议。
15.初次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需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
16.聘任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必须是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学历、学位。
17. 新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为正高级的聘任为四级岗,副高级聘任为七级岗、中级聘任为十级岗、初级聘任为十二级岗。
18.正常和破格申请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经学院学术委员会或学科评议组评议的,计次1次;连续两年申请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未获通过者,停报一次。
19.未达到规定任职年限且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特别优异成果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请破格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破格晋升只限于应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每个学院最多可推荐1人。
20.新入校的回国优秀留学人员和出站博士后人员,即自本次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工作开始,向前倒推一年时间之内的入校人员,在晋升时可不受担任班主任的年限限制。
21.对于合同聘用制(A类岗位)人员,可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各单位根据岗位情况,进行聘任,任期从聘任之日算起。
22.其它本通知未尽事宜原则上按照《中国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中农大人字〔2017〕5号)、《中国农业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中农大人字〔2017〕33号)执行。
联系电话:62736304
电子邮件: rscszk@cau.edu.cn
办公地点:东区主楼230
附件:1.上报材料清单
2.各院部学术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名称
中国农业大学
2017年12月11日
附件1
上报材料清单
一、各单位学术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提交材料:
所有上交材料需有领导签字和单位公章
1.《评议投票结果统计表》1份;
2.《中国农业大学评议会议备忘录》1份;
3.学术委员会主任(学科评议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密封选票1份;
4.晋升应聘人员(含破格晋升人员)需提交:《中国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原件1份)。
二、聘任考核小组提交材料:
所有上交材料需有领导签字和单位公章
1.《应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名册》1份;
2.《中国农业大学聘任会议备忘录》1份;
3.聘任考核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密封选票1份;
4.拟聘任人员《中国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原件1份)。
三、专家在线评审系统上传材料(PDF格式):
1.《中国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
2.《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专家推荐表》(破格晋升人员上传)
3.论文首页复印件及学校图书馆出具的SCI、EI等五大检索系统的收录证明;
4.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5.成果奖励的证书复印件;
6.其它业绩证明材料。
附件2
学术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名称
1.农学院学术委员会(含上庄实验站)
2.植物保护学院学术委员会
3.园艺学院学术委员会
4.生物学院学术委员会
5.资源与环境学院学术委员会(含曲周实验站)
6.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
7.动物医学院学术委员会
8.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
9.工学院学术委员会
10.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
11.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
12.理学院学术委员会
13.经济管理学院学术委员会
14.人文与发展学院学术委员会(含国际学院、高教中心)
15.人文与发展学院外语学科评议组
16.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委员会
17.体育与艺术教学部学术委员会
18.教学及其辅助系列学科评议组
19.图书资料、出版、档案学科评议组
20.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议组